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钟祥县人大常委会的设立

      改革开放以后,随着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,社会主义法制逐步健全和完善,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开展了正常活动,人民代表大会得到了长足发展和不断加强。197971日,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正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明确: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。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个重要的发展里程碑。198010月,在中共钟祥县委的领导下,根据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的规定,经县革命委员会讨论决定,成立了钟祥县选举委员会,领导和组织县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直接选举,并着手筹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。

      1981124日,在钟祥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,选举产生了钟祥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(简称县人大常委会),其中主任1名、副主任5名、委员15人,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,依法行使决定、监督、任免等各项职权。这是钟祥县人民代表大会首次设立常设机关,是地方政权机构改革和加强的重要标志,对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、维护法制的统一意义重大。

      1981125日下午,钟祥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县人民大礼堂召开,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20人,缺席1人。这是县人大常委会成立后的第一次常委会会议。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学习地方组织法,明确人大常委会的职权,讨论主任、副主任的分工,研究提案的处理办法。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,标志着县人大常委会正式开始履行职权。从1981年至1992年钟祥撤县建市,历经九届、十届、十一届、十二届县人大常委会。

(责任编辑:钟祥人大 )